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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安定稳定中的作用日渐凸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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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已全部挂点联系了1个以上司法所、社区、乡村和中小学校。全省法律援助中心1-9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5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
“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工作顺利完成,依法治省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总结和第三个五年规划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监狱劳教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布局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场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平安单位”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系统没有发生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奥运期间没有发生进京上访事件。
开展了三次全省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矛盾纠纷147860件,调处145375件,调处成功138251件,成功率达95.1%。
组织开展了1次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活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4.8%、安置率达91.7%,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社区矫正试点地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351人,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
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圆满完成,达到了“四严”和“五个百分百”的要求,考试期间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全省110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有1577个,副科级以上司法所长已配备241名。监所一线警力得到进一步充实,中队工作更加规范。
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已通过“数字福建”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劳教系统信息化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已在编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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