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六方面着力 保民生促增长 |
2009-04-30 |
|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和国内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福建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民生进一步改善,又注重培植财源,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加大财政投入 拉动社会投资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筛选和论证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争取中央支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支出进度等措施,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启动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铁路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在积极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和省市资金的基础上,从省级财政超收中追加铁路建设投资。同时,根据新一轮铁路建设要求,一方面继续加大预算内外资金对铁路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确保2008年至2010年全省带动铁路建设投资任务的实现。
扩大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规模。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完成今年高速公路建设投资目标。同时,会同交通等部门研究政府建设资金筹措新办法,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需求。
创新支持手段促进港口建设。抓紧出台鼓励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加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加大“两集两散”重点港区的开发力度,推进福建省沿海与台湾地区海上直航工作。
出台鼓励政策 支持扩大出口
在执行国家提高一系列产品出口退税率政策的基础上,福建省财政将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省级统一负担办法。同时,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特定时期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鞋帽、箱包产品,给予相关企业出口退税差额补助。
将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对今年11月、12月新签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由原来20%的扶持比例,分别不同情况调整至40%-60%。同时,对今年11月、12月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行融资的企业,给予年贴息率3%的支持。
将继续实施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区奖励补助政策,根据税收、到资、产值、出口四项指标增量及增幅综合权重排名,对沿海前10名和山区前7名省级以上开发区予以奖励。
抓住薄弱环节 突破发展瓶颈
建立龙头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机制。省级财政设立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金3亿元,专门用于防范产业龙头企业可能出现的暂时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和项目转化。在今年预算执行中追加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福建省企业与国内知名网站开展电子商务合作并建立福建专区。追加安排“6·18”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待分配专项资金,用于明年一季度末前动工的“6·18”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积极支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从明年起三年内,省财政每年将统筹安排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风险保证金,专项用于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促进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服务;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培训、改善管理,以及加强闽港澳合作平台建设等。
坚持城乡统筹 促进农村发展
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建设。将中低产田改造作为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2008年至2010年,三年整合资金28亿元,支持开展土地整理,建设高标准农田90万亩;继续加强生态综合治理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将全省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集中向生态脆弱和丘陵山区倾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贴息、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扶持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突出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扶持粮食、畜禽、水产、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等重点特色产业;积极开展产业化经营与土地治理有机结合项目和“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户”项目试点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捆绑省直有关部门资金用于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加快完成今年6万口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加大造福工程搬迁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按照人均搬迁补贴2500元标准,继续支持全省6万人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加快实施海堤除险加固工程。
调整支出结构 着力改善民生
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政府对未成年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提高到不低于80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1亿元。
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增加城乡困难群众收入水平。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保证城乡低保对象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的上涨而降低。同时,适当提高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继续增加教育和卫生支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开展对口帮扶,将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本专科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继续实行“年百所”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社区医生进百万家庭等基层卫生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普通住房购买和廉租住房建设。增加财政性资金对市县廉租住房保障的专项补助,并从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以贴息的办法,支持市县通过银行融资等措施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扩大廉租住房购建规模。
转变扶持方式 促进节能减排
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流域污染防治补偿机制。对企业污染治理采取“以奖代补”支持方式,鼓励引导企业自主自发治理。继续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
加大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力度。2009年至2010年,财政将继续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继续支持推进农业生态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继续支持沿海防护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和严重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继续支持海洋环境监测和生态渔业建设,保护海岛生态和海洋资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