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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改委赴8个设区市督查新项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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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省发改委将组成8个检查组分别赴8个设区市(不包括厦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在我省实施情况,力促好项目顺利推进。这是省发改委7日下午发布的消息。
检查组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县发改部门组织协调工作情况,以及部门之间协调机制是否建立,各部门分工是否明确;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是否及时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是否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土地、环保等手续是否完备;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开工,未开工项目何时开工,在建项目完成进度情况等;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项目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各环节的责任制;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和建议;项目拟申请明后年新增中央投资的储备情况。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上下正在全力加快新增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将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施工和设备购置。检查督促的目的是严防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建设资金。同时,促进各地做好项目储备工作,选准选好项目,筛选储备一批建设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抓住国家增加中央投资的有利时机,多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福州日报记者 刘复培 通讯员 廖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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