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年1月19日起福州市民可买燃放烟花爆竹 |
2009-04-30 |
|
福州市政府5日印发了《2009年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意见》,明年1月19日市民即可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拉炮摔炮等禁入市场
2009年,福州市烟花爆竹准入产品仍在C、D级产品范围内选定。禁止质量不合格、三无产品(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和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产品进入福州市场。
零售企业行政许可仍执行《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对从业人员资质、防火防爆、安全面积、安全距离、安全储量、安全标识、对外联络和内部安全设施等方面硬性规定不变。
今年货源比往年充足
明年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以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全市各零售网点必须向供销部门统一进货。2009年春节期间,市日用杂品公司在农历十二月廿四前15天(明年1月5日)开始统一配送,不得向无销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农历腊月二十四(明年1月19日),全市各个零售网点将开始统一销售烟花爆竹,届时市民可前往就近的零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并在规定时间和区域燃放。据福州市日用杂品公司负责人介绍,2009年公司计划进各类烟花爆竹5万多件,将比去年多1万多件,以保证福州市场的需求。
擅自抬高价格将受罚
此外,各级供销部门要督促下属经营批发企业严格实行保本微利的价格自律制度,并对零售网点进行价格指导,对不遵守指导价格的网点,要责令整改,不听劝诫的撤消其经营资格,从而抑制市场价格过高的现象。
2009年春节前夕,各级烟花办将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镇(乡)街道、社区、村进行地毯式的摸排,严查地下生产和大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
福州各级公安机关也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活动;交通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相关路段设卡加强检查;安监部门加大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或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工商部门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适时开展整治工作。
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李静斯 陈娟)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