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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10% 春节前发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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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一系列劳动保障新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与关爱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出台一系列劳动保障新政,如扩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范围,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关爱。
扩大援助对象范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补贴
此次扩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的范围包括: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以及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我市将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 在厦稳定就业超半年的失业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
我市还将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明年起从历年节余的失业保险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补贴“4050”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促进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还将把已在厦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后失业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并由市、区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同时定点培训机构提供免费或优惠的职业培训工种信息等就业服务。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调整水平按照全市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同时,我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200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确保2009年春节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全市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此外,我市将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精密机械加工与模具制造、电子信息制造和工业电气自动控制等三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将在明年第一季度投入使用。(日报记者 黄怀 通讯员 胡晓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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