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从四方面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
2009-04-30 |
|
福建水资源条件特殊,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和水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保障农民饮水安全,福建省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事关民生民心的一件大事来抓,连续5年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从四方面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一是规划先行,坚持有序推进。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规划和前期工作,办好审批手续,分步规范推进,优先解决好饮用水中重度氟超标、砷超标等水质问题,并加强管护,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二是资金先行,拓宽融资渠道。中央国债资金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市、县(市、区)财政加大投入、配套到位;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费、水费等做到足额征收、及时划拨到位,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兴建饮水工程、深化水利改革、坚持“一事一议”等办法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管理先行,发挥长效机制。及时出台《福建省乡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村级供水项目实施办法》和《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水价机制。
四是质量先行,加强水源保护。采取农村供水、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三位一体”,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禽畜养殖环境、有害物质超标、水质处理等管理,并分区域设监测点,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以确保饮用水安全。通过以上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饮水条件,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被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截至2007年底,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共投入16.26亿元,建成村级供水6250个,受益人口813.2 万人,已有74.7%的行政村用上了安全饮用水或简易自来水。2008年福建省又安排了1178个行政村供水工程,使全省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均有供水工程,并解决了第一轮建设规划中剩下的1100个行政村和华侨农场2万人、64个少数民族村通水问题。按计划,2009年至2010年,将解决2700个行政村老化失修、标准偏低和部分少数民族村通水问题,使全省行政村通水率达到100%,饮水安全人数达农村总人口的80%以上;2011年至2015年,解决3.8万个自然村通水问题,全面满足农民的安全饮水需求。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