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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细化"公务员考核标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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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王勋
福建在线讯 12月2日,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今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详见本报昨日A17版头条新闻)。昨日,福建在线第一时间推出投票调查,吸引了近千名网友参与讨论,多数网友认为,考核标准应细化,否则容易流于形式,“由领导说了算”。
考核涉及品德、廉政
记者昨日登录省人事厅网站,在“人事公报”目录下,已经可以查阅到由组织部、人事部下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该规定共6章31条,是针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规定指出,公务员的考核主要包括五大内容,分别是: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核评价。定期考核则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新规中明确,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凡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将予以降低职务及取消年度考核奖金等处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考核标准很难量化
针对人事部门的这份新规,福建在线昨日推出名为“公务员管理新规定出台,真的能‘药到病除’?”的网友投票,截至昨日6时,共有774名网友参与投票,认为“关键看领导评价”的共有438票,占比56%。
网友“碧翰烽”提出,“德”该怎么衡量?“廉”的标准又是什么?而对于业绩考核来说,由于每个公务员的工作内容不同,有的工作量大、难度也大,而有的则轻松许多,他们的“绩”又该如何对比?
还有网友则留言说,关键是谁来监督,如何监督,怎么监督等问题!否则又该由领导说了算。
一位公共行政方面的权威专家说,这是我国《公务员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对公务员考核做出如此细致的规定。但是,还应尽量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避免流于形式。在“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中,除了“绩”较容易量化外,其余指标都难以衡量。该专家建议,对公务员考核必须配合具体的制度,使考评尽量客观化科学化,避免领导的“印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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