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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通知:欠薪的,从保证金中先支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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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一些房地产项目,由于资金链中断已经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面临严峻考验。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已向各设区市建设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跟踪监测 资金问题突出的房产项目
通知称,今年以来,由于世界金融危机、股市动荡等因素,引起房地产市场投资下滑、交易萎缩、市场低迷,一些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链中断,已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也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出现矛盾的敏感期。对个别资金问题突出的房地产项目,要加强跟踪监测,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切实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抽逃资金而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各地要严格开工、竣工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对于存在拖欠工程款的竣工项目,必须按照省政府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在付清所有欠款前,暂停其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登记,促使建设单位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对已竣工尚未结算的工程,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开发商欠工程款 将被限制拿地
通知称,对于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在建项目,要采取限制其参加土地招拍挂、暂停其新项目审批、资质检查不予通过等措施,督促其筹措资金,按合同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列为资质检查重点等行政措施,督促其偿还农民工工资,必要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行支付;对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将其记入违法违规档案,对其从业予以严格限制。
通知要求各地在解决拖欠问题时,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劣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对有关企业及责任人给予严厉惩处,并予以曝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林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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