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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表彰见义勇为十勇士轰动全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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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 不断探索出台新政策
1989年福建省见义勇为十勇士颁奖大会
本报记者 何珍 通讯员 张杰 文/图
1990年11月25日,漳州漳浦县的陈雄辉为制止一场恶性械斗,腹部被刺,英勇牺牲。
6个月后,英雄母亲邱秀英,从省领导手中接过证书奖章及1000元奖金。
邱秀英说,18年来,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漳浦县有关部门一直帮助她,今年9月孙女顺利考上福建师范大学,漳浦县政法委领导带领该县公安局、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又送来近万元学费。
一直以来,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生活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诸多探索与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见义勇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福建表彰见义勇为十勇士轰动全国
“陈雄辉是受表彰的第二批见义勇为十勇士之一,第一批是在1990年4月19日。”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创始人之一,现任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会长李建生说,1989年省公安厅主办的一本杂志披露两件震惊全国的事件,一件发生在上海的黄浦江畔,一名孕妇失足掉落江中,围观的200多人中竟然没有一个下水救人。后来一名转业干部经过,听到呼救立即下水救人。上岸后他的衣服、挎包全被人拎走,另一件事是一歹徒在武汉的公共汽车上偷东西,被《武汉日报》一名记者制止,结果该记者被歹徒当场刺死,全车群众甚至连那名受益者都没敢当场站出来伸张正义。
正巧在那年即1989年11月27日,福州火车站派出所主任干事陈善珉盘查可疑旅客郭某时,郭突然掏枪向陈善珉连开3枪。
此时,在旁边的福州火车站劳服公司经理刘希强立即挥起手中锄头向郭某砸去,郭又向刘希强连开两枪,其中1枪击中颈部动脉,刘希强抢救无效牺牲。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省公安厅决定表彰一批像刘希强这样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
福建省率先表彰见义勇为十勇士的做法,在当时一下子轰动了全国 。
1993年福建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十五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113号议案,建议成立“福建省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会议结束后,提案转到了公安厅。
1994年9月13日,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式挂牌成立。
全国率先通过立法来保护见义勇为
1997年5月3日,福州个体户柯德富,发现有人持刀偷窃,他奋不顾身与歹徒搏斗,不幸被刺中要害英勇牺牲。
当时,他的一儿一女尚年幼,其妻刘嫩妹痛不欲生,该怎么抚养儿女成才,是她心中一直挥之不去的忧虑。
“像陈雄辉、柯德富这样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当时全省有近三百名,他们的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李建生说,为此基金会提出“要让见义勇为人员流血不流泪”,要有法律来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
1997年5月份,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通过公安厅将《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报送省政府。
当时的省长贺国强随即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一次性通过了草案,接着《条例》草案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1998年的5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发出公告,正式颁布施行《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从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人员的奖励、保护,治疗经费保障等多方面在法律上进行规定,在全国属首例。
“是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让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刘嫩妹说。
全国首创给见义勇为子女高考加分
1995年9月16日,正从山上收工回来的第二农场碗窑村职工肖明来,为阻止一持刀伤人的歹徒,胸部被刺三刀,倒在血泊中。
肖明来负伤后,妻子既要挣钱贴补家用,又要照顾他,儿子边学习,边帮着妈妈做家务和照顾父亲,学习成绩受到一定影响。
2003年肖明来的儿子作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子女第一批享受到高考加20分的优惠政策,顺利地被厦门集美大学录取,这让肖明来备感欣慰。
2003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就与省高招办联系,全国首创性地提出,为参与高考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实施加分办法。
目前,全省共有179人享受高考加分,其中73人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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