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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招聘交通协管员 退伍军人低保户优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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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将面向社会招聘445名交通协管员,退伍军人、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将优先录用。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巡警支队和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的。据介绍,此举主要是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协勤力量,维护路口交通秩序。
据介绍,此次招收的445名交通协管员中,鼓楼140人,台江95人,仓山116人,晋安94人,均纳入公益性岗位编制。
新招收协管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四城区户口的男性为主,身体健康,无残疾,身高165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会讲普通话,无违法犯罪记录。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和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优先录用。
11月29日起,有意者持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等证件及4张本人近期正面1寸红底彩照),到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交通协管员被录用后,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各区劳动和保障局、交巡警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颁发证书,从2009年元月正式上岗。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饶泽强 冯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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