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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国检局出台新措施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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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口岸海防办提供的信息,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出台多项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的新措施:
1.对台湾农产品分别设立专门申报窗口,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对来自台湾农产品提供24小时预约施检服务,即约即派人到场查验。对不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农产品现场查验合格立即放行;现场查验发现疫情的,立即安排相应除害处理,合格后即予放行。对参加各类大型活动的台商设立快速查验通道。
2.对台资企业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快捷服务。台资企业许可申请进入正常审查程序前,为其提供咨询指南。对首次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未取得电子密钥的企业,帮助录入检疫许可证申请单;对企业提交的检疫许可证申请材料快速审核及进行初审,即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3.优先安排台资企业进出口产品检测,对台湾产品随附的检验检疫单证,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区别对待,适当灵活处理。对从对台小额贸易渠道输闽台湾自捕水产品,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4.优先考核或推荐台资企业取得出口生产企业检验检疫一、二类分类管理资格。针对台资企业各种食品不同特性和输入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要求,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减少检测环节和风险较小项目,减轻企业检测费用负担。对台湾进口货物抽批查验、集中查验,确保在监管到位的同时快速通关。
5.对输台水产品探索实行海域监测、产品预检和现场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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