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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虚构要杀死2名婴儿 敲诈公安局50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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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林泽贵通讯员满荣丽洋)他没有什么特长,不勤快还嫌累怕苦,却一心想在沿海地区赚大钱回家盖楼房,以“让自己和父母在村里较有脸面”;为使自己的愿望一下子便能实现,他竟然先后五次拨打“110”,以杀死自己虚构的两名婴儿人质作为威胁,向漳州市公安局敲诈50万元。昨天,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自作聪明的18岁江西籍男子刘铭月被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幻想赚大钱回家盖高楼
1989年12月出生的刘铭月是江西省彭泽县人。2007年初,刘铭月离开家乡,开始到外面谋生。尽管仅小学文化水平,但刘铭月一直心想在沿海地区赚上几万元,而后回到老家盖栋高层的大房子,让父母及自己在村里较有脸面。然而,没有什么特长的刘铭月经过一年多的打拼终究没能赚得几个“铜板”。
2008年6月中旬,刘铭月辗转来到漳州市区,期待能在漳州有所收获。不过,不是特别勤快的刘铭月在漳州几家工厂打工,不是嫌累就是嫌苦,最后连工作都找不到。金钱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所以,刘铭月时常是囊中羞涩。
2008年7月25日晚,刘铭月心情郁闷地来到漳州市区胜利公园,躺在石椅上绞尽脑汁在思索着赚钱的门道。一直躺到下半夜,刘铭月脑海里闪现出他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里的一个情节,便由此萌生了一个荒唐的赚钱手段:以绑架婴儿为借口,向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要挟,迫使公安局汇50万元人民币他到其指定的户头,等钱到手后,便逃回老家。
不给我50万就杀两婴儿
说干就干,之后刘铭月便着手实施敲诈活动。由于担心被公安机关查获,“聪明”的刘铭月不敢用自己的手机进行作案。他在漳州市区胜利路电信大楼购得一张无记名的IC电话卡,并在建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
准备就绪后,刘铭月便于7月26日开始实施敲诈。他先窜至漳州市区胜利西路闽南日报社大门口对面的路边,向“110”拨打电话称:“我手中有两个婴儿人质,你们必须马上汇50万元人民币到中国建设银行的户头上,账号是:1852……7563,否则我就将两个小孩杀死。”
110指挥中心一接到这样的电话,立即紧张了起来:“两个婴儿被绑架,这可是特大案件。”系统显示,时间是7月26日6时45分,打进的电话号码显示主叫地址为胜利西路旧货市场前IC卡公话,案情迅速通报到芗城公安分局值班室、刑警大队及相关派出所,民警立刻展开侦查工作,同时查询近期有无婴儿失踪、被拐的报案情况。
天真的刘铭月以为这样一敲诈,户头便会有钱进来,所以就于当天上午9时窜到胜利西路一个建行终端机的ATM查询,看公安局有否将钱汇进来,结果户头依然只有5元钱。发现钱没汇进,刘铭月一时很生气,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再次窜至漳州市区新城车站内,又用IC卡电话拨打“110”,以更严厉的口气催促警方赶紧汇钱,否则将撕票。13时50分,刘铭月还是未查询到有钱汇进,他又于14时20分,再次换了个地方窜到元光南路皇室酒楼对面路边的IC卡电话亭继续拨打“110”电话催钱,当天16时他又窜至漳州市实验小学大门口附近的IC卡电话亭继续威胁敲诈要钱。
一审被判四年六个月
警方经过侦查和分析,最终判断该案所谓的绑架纯属无中生有,同时城市监控录像也已捕捉到嫌疑人系一名年轻的男子,20岁左右,上着白色衣服,下穿黑色牛仔裤。
据此110指挥中心随即指令路面巡逻的“110”民警进行搜寻围捕。7月26日16时,警方又接到从漳州市实验小学大门口附近的IC卡电话亭打来的“威胁电话”,便立即通知附近的一组民警迅速抓捕。但是两名民警赶到现场时刘铭月已逃离现场。随后该组民警便驾车在附近道路仔细巡查,当行至钟法路时,发现在上岛咖啡前的电话亭前有一名男子正在拨打电话,搜捕民警一看特征与通报的嫌疑人相符,立即冲上前将他按倒,并当场缴获其作案的IC电话卡及银行卡,经比对确认该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刘铭月。
11月24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刘铭月犯敲诈勒索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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