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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手机强扣对方亲戚把自己送进“班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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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为讨回被老乡借走不还的手机,竟伙同女朋友杨某某将该老乡的亲戚方乙扣作人质。13日,福清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孙某某、杨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9个月。 2月22日,孙某某结识了老乡张某某、方甲夫妻以及方甲的弟弟方乙。他们互相留了联系电话。 3月2日上午,孙某某与张某某到福清阳下镇张某某夫妇的暂住处玩。当日下午,孙某某的手机被张借走。随后,张某某将手机关机并跑到其他地方。拿不回手机的孙某某十分生气,觉得被老乡骗了。 为讨回手机,孙某某诱骗方乙到户外玩,然后将方乙强行劫持到连江。孙告诉女朋友杨某某,自己要扣押方乙,让张某某夫妇把手机拿来交换人质,并先后将方乙控制在连江某旅社客房、杨某某的暂住处。其间,孙某某以伤害方乙相要挟,打电话向方乙的亲属索要手机,后转而索要3000元。 杨某某对男朋友的做法并不赞同。她劝孙某某“不要把事情搞大,只要把手机拿回来就把方乙放回去”。 3月4日中午,杨某某依约到连江车站接方甲,被公安机关抓获。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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