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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财起歹心 把残疾老朋友从二楼推下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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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东张镇残疾人夏某遭受莆田籍老朋友的抢劫和伤害,近日,在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他终于在异地打赢官司。
夏某家境贫寒,靠编织竹制品度日,所在村与莆田涵江区大洋乡为邻。2007年12月19日中午,夏某途经涵江区大洋乡时,顺便探望该乡多年未曾谋面的老朋友郑某。郑某在大洋乡的街上开一间理发店。夏某在郑某店里理完发,给钱时不经意带出一叠钞票,郑某一眼瞥见却假装没有看到。
随后,夏某准备离开。郑某故作热情,留夏某用餐,席间不断劝酒。不一会夏某就醉倒趴在桌子上。郑某扶夏某到三楼床上休息,拿走夏某口袋里的3600元。次日凌晨2时许,郑某趁夏某上厕所之机,带夏某到二楼后间窗口,把他推下楼,夏某坠地摔成轻伤。
夏某本就是残疾人,手头拮据,诉讼困难重重。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后,及时向郑某伸出帮助之手。
莆田市公安部门经侦查取证,于2007年12月21日将郑某刑拘。今年8月21日,夏某向莆田涵江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近日,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郑某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夏某经济损失66781.88元。
(福州晚报记者 赵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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