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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采取措施拆除中小学D级危房不听任何借口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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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令五申要求拆除D级危房,地方和学校未执行怎么办?福建近日拿出了对策:对没有拆除D级危房的,采取挂牌督办、督促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停发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教育基建补助经费,直至拆除危房。
据介绍,从2001年起,福建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共改造危险校舍405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校舍525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了2004年、2005年新增的农村中小学108万平方米D级危房。从2006年起,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设立校舍维修专项资金,对新增的危房随时排查、随时鉴定、随时拆除、随时维修改造。但目前一些地方中小学仍有少部分D级危房未及时拆除,有的甚至仍在继续使用。
对此,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密切配合,立即联合开展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逐校摸清现存D级危房情况。经鉴定确认为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明显的安全隔离区,并应在本月底拆除,没任何理由可讲。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对于B级、C级危房采取措施,降低义务教育阶段的危房比例,改善办学条件。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仍在使用D级危房和未如期拆除D级危房的学校,群众可拨打举报电话0591-87822232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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