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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姓名不得超四个字”是误读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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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9年高招政策尚未出台,近年来我省高招政策无此规定
福建在线讯(记者 齐榕)昨天,网络上一条消息引起我省学生和家长的关注。该消息称:“从2009年起,我省将实行新高考制度,首次规定考生姓名字数不得超过四个汉字。”记者昨天从省教育部门了解到,“姓名不得超过四个字”之说是对我省一份内部文件的误读,而且这份文件不是针对2009年高招报名的政策,考生和家长不用担心。
据了解,针对我省2009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此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生考籍基本信息校核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各中学对考生的基本信息进行校核。“姓名不得超过四个字”是文件中关于“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的说明”中的一项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考生姓名超过四个字,经过系统技术处理后,不会影响考生报名。
而且,会考考生考籍基本信息中还包括会考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多项内容,个别考生姓名中汉字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或因各种原因已更改姓名且尚未勘误的,学校将打印《考生姓名更改名册》。此外,省会考办要求,学校认真校核考籍信息后,要打印考生花名册给每位考生确认,核对无误后再逐级报送相关表册和考籍数据库。
据了解,实行学业基础会考制度以后,我省2009届高中毕业生已经进行过部分学科的考试,没有发现上述规定对考生报考造成影响的情况。
另外,目前我省2009年高招政策尚未出台,高招报名亦未开始,现在根本不可能出现网络上盛传的高招报名中“考生姓名不得超过四个字”的规定,更别提会对考生造成影响了。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省的高招报名政策中并没有关于“考生姓名不得超过四个字”的规定,所以考生和家长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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