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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政府部门与市场中介组织彻底“分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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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省工商局和省监察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四个行业的分开工作;明年6月底前彻底解决所有行业的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问题。 与政府部门分开的市场中介组织主要包括: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房地产价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评估机构;检测、检验、认证等鉴定机构;测绘、监理、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服务机构;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婚姻、教育等介绍机构;工商登记、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交易经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房屋拆迁、政府采购、拍卖、因私出入境、经纪、证券、保险、期货、货运、报关等代理机构。 按照要求,必须实现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与所属的中介组织在工作、组织、经济、场所四个方面彻底分开。 中介组织与挂靠单位分开后,其名称不得冠有曾经挂靠单位的名称字样或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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