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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花逼男友伸贼手 拉亲友组建盗窃团伙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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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吵又闹逼着男友去盗窃,还要拉亲戚、朋友入伙,女子张某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身边的人。
11月3日下午,五凤派出所民警在王庄夜市附近抓获王某等4名涉嫌入室盗窃者。经查,4人交代了9月至10月先后12次作案,盗得笔记本电脑、金器、高档香烟等大量赃物及现金的事实。目前警方已经追回5部笔记本电脑。对于其他赃物的流向,4名嫌疑人均不知情。随着案情进一步深入,民警意外发现他们都受一名张姓青年女子操控,所盗物品均由张某销赃,该团伙就是张某组建的。
原来,今年3月王某在某娱乐场所消费时与坐台小姐张某结识,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并且同居。与王某同居后,张某辞去工作,由于王某也没有正当职业,两人的经济很快出现问题。
没钱用时,张某便鼓动王某去盗窃。王某不同意,张某便又吵又闹。今年7月,张某去了趟泉州后觉得泉州人很有钱,便让王某去泉州盗窃,并拉一名有盗窃前科的男子王某某入伙。3人到达泉州后,由张某提供住处,并带着两人去踩点。由于他们认为泉州人生地不熟容易被发现,于是又回福州。
张某又拉堂弟陈某和朋友林某,结伙外出盗窃。他们一般选择中午潜入一些楼层入口如未安装防盗门、门卫和保安力量比较薄弱的旧小区撬门入室盗窃,赃物均交给张某,张某从不向4人“报账”,只是偶尔给他们一些零花钱。
6日,4名嫌疑人被五凤派出所刑拘。警方将张某列为在逃犯上网追逃。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叶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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