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举报金饰成色不足 省宝协最高先赔5万元 |
2009-04-30 |
|
福建在线综合讯今后,消费者买到成色不足等质量不合格的黄金首饰,向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投诉举报,可拿到该协会最高5万元的赔偿金。记者昨日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该协会拟于近日出台客户监督先行赔付办法。
据介绍,虽然去年以来,针对福建市场黄金首饰产品成色不足的不规范现象,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逐步规范了一些商家依靠低成色金冒充高成色金牟取暴利的做法。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我省部分金店纷纷向福建宝协反映,个别黄金首饰销售(批发)单位暗中继续经营低成色黄金首饰,如足金首饰实际黄金含量只有97.0%左右,甚至更低;部分千足金黄金含量只有99.3%左右。
据福建宝协掌握的情况,这些个别的黄金首饰销售单位向福州周边地区小黄金首饰加工厂下单,要求加工黄金成色为98.5%、字印打足金(99.0%)的黄金首饰,而这些小工厂则采用黑吃黑的老办法,只做黄金含量97.0%左右的成品。
“为保护广大客户的利益,维护我省珠宝首饰行业大部分黄金制品企业的声誉,福建宝协拟出台客户监督先行赔付办法,鼓励广大客户参与黄金首饰市场的质量监督活动。消费者买到不合格黄金首饰并进行举报的,根据损失程度,最高将获得省宝玉石协会5万元的先行赔付款,然后再由协会代表受害消费者将出售低成色黄金首饰的单位连同证据移送政府执法部门或直接向地方法院起诉。”
该协会人士表示,客户监督应注意证据的采集,同一款式产品应购买两件或两件以上,发现有成色可疑时,将其中的一件送协会鉴定委员会检测(熔后检测),确认成色有问题,立即向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投诉,协会根据客户投诉,召见销售方当事人确认,如销售方当事人不承认,协会将协助客户向法院司法检测机构申请司法鉴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