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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迅速推进电信设施共建共享已节约资金2000万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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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底工业与信息化部、国资委发出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以来,福建省通信业迅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重点推进电信企业间基站、传输线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省级层面,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与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于近期正式签署了网络建设合作协议和指导意见,并首先在“海洋新时空”信息平台和局间传输中继建设方面开展合作。根据协议,双方在省、市两个层面成立了联合建设工作办公室,制定了近期具体合作共建事宜的工作推进表,将在基站、室内分布系统、无线配套、传输、电源等专业领域将进行联合建设、联合运行,减少电信重复建设和土地、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双方都将有效节约建设成本、加快建设速度。
地市级层面,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务实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并就有关联建、共维、配合等详细工作签订了具体实施细则域。经过前期资源普查、需求互商,目前已在一些地区初显成效。到10月下旬,南平市已共享162公里传输线路和26个基站;泉州市已共享4公里传输线路和5个基站,达成20个室内分布系统的共建意向;宁德市已共享7个站点的管道资源,共享3个基站的电源设备;龙岩市也计划共建共享龙长高速和永武高速的电信基础设施。
据初步测算,仅前一阶段,福建省各电信企业已节约投资2000余万元,对合理配置电信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电信资源利用率,营造良好的竞争合作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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