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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品味怪”只偷旧粮票 被判刑10个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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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磊与同伙一起潜入台江区菏泽小区一住户家中,正偷得欢时,屋主回来了,将他们反锁在屋内。日前,台江区法院以盗窃罪(未遂 )判处张某磊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000罚金。 22岁的张某磊一直无业,是一名惯偷。2006年,他因盗窃罪获刑两年,今年初刚获释,就来福州重操旧业。 3月26日8时许,他和几名同伙窜到菏泽小区内。见一栋居民楼5楼一间单元房内无人,他和一名同伙撬门入内。 随后,两人开始在屋内翻箱倒柜。张某磊的同伙盗得一块价值3000多元的浪琴牌手表。但张某磊的“品味独特”,他对屋主收藏的面值几百千克的粮票很感兴趣,将粮票扫荡一空。 就在两人翻找时,屋主回家了。他见大门被损毁,屋内隐约有陌生人说话,马上意识到家里有小偷。随后,屋主悄悄走进去,将张某磊和同伙所在房间的房门反锁,随后报警。 民警赶到后,将两人抓获,并搜出他们丢向窗外阳台上的赃物和作案工具。 台江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磊在上一个盗窃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但由于张某磊意志外的原因,犯罪未遂,可酌情轻罚,遂作出判决。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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