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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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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是火灾多发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及物资保障供应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多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整治重点,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消除“老大难”消防问题。
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海西天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下狠手、出重拳,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依法严惩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历史遗留的“老大难”消防问题,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年底前重大火灾隐患完成整改,确保短期内解决历史遗留的“老大难”消防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学校、医院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火灾源头的管控,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消防审核和验收,严格消防产品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阻燃制品的质量监管,预防和减少建筑物先天性火灾隐患。
又讯省公安厅10月30日发布新闻称,“海西天网”消防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全省累计检查各类场所7784家,发现火灾隐患2825处,整改火灾隐患2053处,责令“三停”76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6件。
下一阶段,将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特别是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组织逐一复核,现场督办,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从9月底开始,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以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海西天网”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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