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福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母亲擅改女儿姓父亲怒离婚 理由能成立吗?
2009-04-30
  小丽(化名)与丈夫大强(化名)吵架后,将女儿的姓氏由夫姓改为自己的姓氏。大强因此对小丽很失望,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驳回了大强的诉请。   小丽与大强在谈了一年多恋爱后,于2003年登记结婚。2005年,小丽生下一个女儿。此后,夫妻俩不时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去年夏天,小丽在一次争吵后跑回娘家,并将女儿的姓氏由夫姓改为自己的姓氏。大强得知后异常愤怒,认为双方已经恩断情绝,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双方因家庭琐事处理不当产生矛盾,并无原则性分歧,驳回大强的离婚诉请。   大强不服,提起上诉。他提出:双方之间的感情基础十分薄弱,且存在深刻的原则性分歧,感情已完全破裂,婚姻已名存实亡。2007年夏,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小丽就急着把女儿的姓改了,这足以说明她当时已做好离婚打算。双方的现状完全符合“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法定情形。   小丽则不同意离婚。她认为,双方的感情并未破裂,并表示愿意与大强在今后的生活中加强沟通。她还请求大强看在女儿尚年幼的份上,不要离婚。   福州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大强和小丽的婚姻基础较好,婚初感情融洽,并育有一女。从现状看,双方之间的分歧主要在于双方缺乏相互关心及理解沟通,影响了夫妻感情。   现小丽在二审中表示不想离婚,愿意与大强加强沟通。可见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相互体谅,增进理解,夫妻关系是能够得到改善的。法院遂作出判决。   (福州晚报陈鸿星 李杰)
     相关链接
    ·福建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宁
    ·福建土楼永定客家土楼国际摄影大赛开镜
    ·今天福建大部分地区高温超过35℃
    ·福建省3台精品剧目将进京献演
    ·《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若干意见》
    ·福建人游武夷可享受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7月11日至9月20日福建人游武夷山可享门票半
    ·福建师大学生暑期赴德化社会实践
    ·福建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启动 咨询服务电话开
    ·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莅漳检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