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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四处经济适用房今起接受购房申请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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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泉州市房管局获悉,根据《泉州中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工作方案》的精神,该局决定中心市区见龙亭小区、江南花园城A地段、城东片区、洛江杏园小区等四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今天开始接受群众购房申请。
八类人员可申购,中心市区经 济适用住房项目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每人只能选择一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申请(具体申购对象以及申购条件,请见本报9版公告)。
从今天起至11月10日,符合规定的申请对象可到所辖房委办领取《泉州市中心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
申请人填写完《审批表》并经申请人单位(居委会)、配偶单位(居委会)及申请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在2008年11月15日前将《审批表》按隶属关系缴交到所辖房委办。交表时申请人应提供《审批表》一式五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审批表》的领取、缴交按隶属关系进行办理。市直单位、国家部委、省直驻泉机构到市房委办领取、缴交;区属单位、企业、居民到所辖地房委办领取、缴交。民营企业内工作人员如户口属泉州中心市区的,统一向社区居委会申请;户口系中心市区以外的申请人统一在民营企业申请。
《审批表》中所填的收入金额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的收入标准参考依据。了解四宗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详细地址、套型请电话联系相关售楼部。
详细分配方案可登录见泉州中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工作方案。(泉州晚报 记者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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