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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今冬女兵征集:身高>1.62米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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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今冬女兵公开征集工作已全面展开, 将扩大公开征集比例。即日起,女青年可到各院校武装部或学生处报名,也可到各县市(区)征兵办直接报名。
征集条件
文化条件:公开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参加高考的女青年。根据部队需要,可征集部分具有高中学历的各类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
年龄条件:公开征集的女兵年龄为2008年年满18岁至19岁。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女青年。
基本条件:除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外,身高须在1.62米以上,体重须在55公斤以内,整体形象较好的女青年。具有文艺特长的女青年优先征集。
征集方式
一是省征兵办向在校女大学生公开征集。征集院校包括福州大学、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闽江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工程学院。以上高校报名女大学生原则只征集2008年刚考入院校的新生,其他年段的原则上不征。征集指标为每所院校1名~2名。推荐指标每所院校3名~5名。
二是省征兵办向社会公开征集试点。试点单位:平潭县,征集指标2名~3名,推荐指标5名~6名。
三是省征兵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没有担负省、市女兵公开征集试点任务的县(市、区),推荐指标2名~4名。
征集程序
女兵公开征集将按照公开条件、报名目测、择优推荐、初审初检、政审体检、审批定兵、张榜公布、联合走访等步骤实施。
其中,11月6日前,县(市、区)征兵办开设女兵公开征集报名登记站,组织适龄应届高中毕业女青年和在校女大学生报名登记;市征兵办拟于11月8日,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女青年进行初审初检。初审初检时间为8:30~10:00,为9所院校应征女大学生;10:00~11:30为平潭县应征女青年;省、市征兵办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应征女青年,具体初审初检时间另行通知。
女青年应征时,要求提供的各种证件齐全,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准确。女青年初审初检当天要携带《预征对象推荐表》、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高中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在校大学生还要学生证),并准备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孔令顺 徐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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