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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将投入1.9亿元推进16所高校建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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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近日下达福建省2008年重点建设高校建设资金1.9亿元,用于支持包括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院、福建工程学院等10所省部属高校以及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武夷学院、三明学院、莆田学院及龙岩学院等6所市属高校建设。
重点建设高校将按照高校服务海西建设六大工程要求及重点建设高校二期建设工作部署,在省下达的资金额度内,编制二期建设总体规划及分项目建设规划,建立以项目申请、项目论证、项目审核、项目立项、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成果考核、项目建设经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模式。同时要求建设项目应依托现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根据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高校咨询服务与文化建设工程、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等4项工程的部署进行遴选。同时,省财政厅设立奖励专项资金,对承接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予以资助,对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高校予以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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