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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上月人均多花费上百元 同比增13%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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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9月份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5.76元,同比增长11.0%;人均消费性支出1195.80元。这是今年以来居民消费支出第二高的月份,仅次于今年2月过年时的居民消费支出。居民在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等方面支出翻了一番。
记者注意到,8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1062.83元,而9月则多支出了132元,增加了13%,而增加的费用主要在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等方面。
对此,有关统计人士认为,居民消费支出增加主要受两因素影响。一是中秋国庆两节进一步活跃了消费市场。今年国庆长假有2天是在9月份,有些商家的促销活动从中秋节就开始,在各大卖场大力促销下,9月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109.52亿元,在上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24.6%的增长速度,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1个百分点,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贡献率达33.3%。
此外,旅游市场持续升温,也继续推动消费市场繁荣,黄金周全省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两项指标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受节日消费影响,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商品持续旺销,家具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增幅均在25%以上。
见习记者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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