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福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福建省校内网吧不得营利 应尽量免费向师生开放
2009-04-30
  福建在线讯省房产厅20日发出通知,为维持校内上网场所的正常运转,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师生进行强制性收费。校内公共上网场所收费必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房产厅的有关规定,由学校财务统一收支,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应尽量免费向师生开放。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网络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目前仍有部分学校对校内公共上网场所管理不够重视,个别学校甚至将校内的“电子阅览室”等上网设施承包给个人经营,形成变相的“校园网吧”。通知指出,校内公共上网场所(校内电子阅览室、房产房、网络实验室等)主要为师生提供学习和科研服务,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严禁进行经营活动。禁止将校内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营业性网吧或者学校变相经营网吧。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开放时间必须以不影响师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原则,各地各校将根据本地本校实际进行严格管理。   通知称,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各级房产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和监督,并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整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校内营业性网吧,坚决予以取缔。   (福州日报记者许含宇)
     相关链接
    ·福建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宁
    ·福建土楼永定客家土楼国际摄影大赛开镜
    ·今天福建大部分地区高温超过35℃
    ·福建省3台精品剧目将进京献演
    ·《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若干意见》
    ·福建人游武夷可享受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7月11日至9月20日福建人游武夷山可享门票半
    ·福建师大学生暑期赴德化社会实践
    ·福建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启动 咨询服务电话开
    ·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莅漳检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