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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医院1患儿离奇死亡 其母跳楼讨说法(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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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生前照片
死者母亲痛不欲生
九个多月婴儿得了肺炎,在从永泰县人民医院转到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就诊,入院不到三个小时,患儿离奇死亡!事发至今,时间过去快一周,事件仍未得到解决,患儿母亲痛不欲生,于10月17日上午9点爬上医院楼顶跳楼讨说法。
记者17日接到报料,在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某医患死者的母亲跑到医院楼顶扬言跳楼自杀,为未满十个月儿子的死讨说法。记者赶到现场时,该女子已经被医院保安人员拉下,洋中派出所民警也已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婴儿入院不到三小时便死亡
记者向患者家属和院方了解到,10月11日上午8时,永泰县梧桐镇圳南村林先凤夫妇抱着9个月多大的儿子林诚旭到福建省人民医院门诊部就诊,患儿患有支气管炎,咳嗽喘促5-6天伴有发热症状,入院前曾在永泰县医院治疗。在询问患儿病史之后,值班医生根据患儿病情给予吸氧、雾化吸痰、抗感染、平喘、强心、退热等治疗,然而患儿病情并未得到改善,于11点10分左右出现呼吸衰竭,11点15分心跳骤停,14点20分宣告临琴死亡。
患儿家属对林诚旭死亡原因不理解。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多次找医院协商无果,17日上午9点死者母亲便爬上医院楼顶扬言要跳楼自杀。
家属将尸体摆放门诊大厅8小时
事发后,死者家属拒签《患者死亡通知书》和《尸检知情同意书》,并对院方治疗方案和措施提出异议,死者父亲情绪异常惊动,在病区内摔砸东西。
采访中,一名自称是台江洋中派出所的民警前来与林先凤等人交涉。他自称代表院方传达解决意见。但死者家属态度坚决,也不同意院方提出的要求,因此未谈妥。
记者随后来到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行政大楼,采访了副院长杨鸿和医务部主任林淑琴。杨鸿说:“孩子入院才2个多小时就死亡了。双方都说是对方责任,因此我们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家属先同意,但后来又反悔了。”
林先凤说:“刚开始协商时,我们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尸体放进太平间后,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移了位置。因此,我们怀疑被做了手脚,所以才拒绝做鉴定。”
至于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护士误倒药水和病历被修改的情况,杨鸿说:“药水是倒在嘴巴里的。只有主治医生才知道是什么药水。如果孩子是因药水窒息死亡,当时就会有反应,不会等那么久。家属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可以提出尸检等要求。在未作鉴定情况下,我们与家属协商,就算是医院全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限额赔偿9万元,但家属提出高达50万元的赔偿。至于修改病历,是不可能的。”
院方向家长表态,可以通过提请做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死因,如果确实是院方责任导致患者死亡,院方不会推卸责任,愿意按照相关琴规定进行相应赔偿。10月11日晚上11时左右,院方与死者家属达成口头协议,约定10月13日(周一上午)一同前往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10月12日上午9点多,死者家属强行从医院太平间抢出尸体,并摆放在医院门诊大厅8小时之余,之后又将尸体摆放病区门口。
家属提出45万赔偿要求 医院只愿赔9万
17日上午,该医院的杨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医院方琴在事发后立即给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报告此事,并请来省卫生厅、台江区政府及区琴分局、所在辖区派出所、街道登各方协同死者家属作沟通工作,但家属仍拒绝把尸体移走。10月13日晚,尸体才移至太平间。
据该院医务部林主任介绍,为尽快平息纷争,院方同意死者提出的不做事故鉴定要求,直接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同时,医院已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出补偿价9万元。但死者家属表示如医院不补偿45万元,将召集人员来闹事。
截止记者发稿,双方仍未达成协议,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福建在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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