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开展向盖起章同志学习活动 |
2009-04-30 |
|
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作出决定,授予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盖起章同志“模范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并决定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向盖起章同志学习活动。
盖起章参加工作30多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突出业绩,先后荣获“全军十佳侦察能手”、“福建省普法先进个人”等称号,多次立功受奖。2005年,他领导的福州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7年,他分管的警务督察室审计室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审计先进集体”。特别是2006年7月被确诊患癌症后,盖起章直面绝症,“宁可干死,不愿等死”,一边与病魔顽强斗争,一边继续忘我工作,坚决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公安干警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决定号召,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向盖起章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提高工作能力,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要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