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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开征集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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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开征集200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通告
200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按照“四求先行”的要求,扎实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关键一年。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福州,进一步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市委、市政府决定2009年继续为城乡人民兴办一批实事项目。为使2009年所办实事项目更能反映社情民意、取得良好的实效,现就公开征集200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通告之日起至2008年11月10日
二、征集项目的原则:
1.必须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
2.具有代表性,受益面比较广,社会效益显著;
3.具有可行性,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一般能在2009年当年内如期完成。
三、征集项目的要求:
1.内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2.在《200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表》填上项目建议,一表只填一个项目,署明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和地址。项目建议征集表可参照规范格式复制。
四、征集项目方式:
1.来信请寄:乌山路96号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邮编:350001,请在信封上标注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字样。
2.传真:83364739,传真件请标注“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字样。
3.通过“中国福州”(http://www.fuzhou.gov.cn)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的“市委、市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主题,提交建议。
对所提建议,将集中综合研究,恕不一一回信。项目确定后将在福州日报和“中国福州”网站上公告。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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