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银监局提出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
2009-04-30 |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36条措施,福建银监局日前提出,省内各银行机构要重点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则,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并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
根据银监局的要求,省内各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将积极争取总行追加小企业信贷规模,单独安排小企业信贷规模,单独考核;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则要增加信贷资金来源,将新增信贷规模大部分用于增加小企业信贷投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将新增信贷规模全部用于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各银行机构将对年内小企业信贷投放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对重点支持的小企业客户实行单列名单、单独管理、单独统计。
银监局还要求各银行机构在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展小信托融资和以信托为基础的理财产品,学习借鉴“桥隧模式”贷款,探索建立银行、小企业、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的四方风险分担机制,尽可能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不同成长特点的小企业融资需求。
在寻求扩大资金来源的同时,银监局还将完善三大机制,以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完善小企业信贷管理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快小企业贷款事业部的建设,为本地区小企业提供具有地域特色、高效专业的金融服务;二是完善小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可以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不能借发放贷款之机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能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三是完善小企业贷款监管激励机制,实行银行业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情况与市场准入挂钩,支持小企业贷款工作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优先向县域延伸分支机构,同时扩大村镇银行试点,改善县域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