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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险公司不得向代理机构提前预支代理手续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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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10月11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近期将对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的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专项检查,保险公司向未产生保险业务的代理机构提前预支代理手续费等行为将受到查处。
据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介绍,福建省凡有开展银、邮代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支公司以上(含支公司)营业机构均要接受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包括代理手续费、销售误导、银保专管员持证问题等。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不得私下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代理机构及其经办人任何奖励或其他利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商业银行支付代理手续费。银保合作协议中必须明确手续费支付标准,且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代理手续费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额度,并统一进入大账。不得向未产生保险业务的代理机构提前预支代理手续费,不得以培训名义向代理机构变相支付费用。
另外,保险公司可以在银行代理网点设立银保专管员,银保专管员必须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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