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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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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我省各单位各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全体党员要站在建设海西“两个先行区”的高度,深刻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现实意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省委农办强调,要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在推动当前工作上,体现在解决农业和农村工作突出问题上,体现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上,体现在新农村建设水平提高上。
省委编办要求,要切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增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不断开创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为“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作贡献。
省人事厅提出,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牢固树立“海西先行、人才先行”这一实践载体的理念,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海西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省经贸委要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将工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解决发展后劲问题。
省林业厅提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在林业产权制度、宏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林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健全海西现代林业发展的机制。
省公安厅要求,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最重要标准,紧紧围绕党员民警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劳动保障问题、促进工作上,用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效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省海洋与渔业局要求,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照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要求和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特点,改革不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理顺关系,解决难题。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做到一手抓保护国土资源,一手抓保障科学发展,走出一条开源节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路,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双赢。
省物价局提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物价部门更好发挥价格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执行好这次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团省委强调,学习实践活动要有共青团特色,有青年特色,使广大团员青年在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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