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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午托班”大多处于地下经营 安全隐患随处可见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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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托班”的床位把房间都快占满了。(林燕贞 摄)
作为近年来新兴的行业,“午托班”提供接送孩子上下学、休息、用餐、辅导作业等服务,为上班的家长提供了方便。但由于相关准入审批、日常管理办法的滞后,“午托班”大多处于“地下”经营和职能部门监管“真空”的状态,因其确有市场需求而无法被取缔。
但“午托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大多租用民房作为数十名甚至上百名学生的“午托”场所,消防通道不畅和消防设施匮乏难以应付学生的火警疏散;从业人员没有定期检查身体,更谈不上持《健康证》上岗,孩子们的食物卫生安全没有保障。在现阶段条件下,如何保障“午托班”孩子们的安全,引起市纠风办的关注。近日,针对群众反映,市行评代表与消防、卫生部门进行协调,敦促他们将“午托班”安全问题列入监管范围。市纠风办表示,下一步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讨“午托班”的安全管理。
【现象】 安全隐患随处可见
在南山路一个居民楼里,午托班的“招生广告”就打在窗户上和楼道的墙上,午托班设在一楼。行评代表自称是给孩子找午托班的家长,进了这家午托班的门。这是一套三房两厅的商品房,三个房间各安置着十张左右的小床,仅剩一条窄窄的通道,两个厅室则作为孩子们就餐、写作业和活动的场所,摆上桌椅后所剩空间无几。行评代表在那里看不到任何消防设施。此时正值中午,二十几名小孩正在吃午餐,时不时有小孩奔走嬉闹。行评代表询问负责煮饭的阿姨是否有《健康证》,一位女子代为回答“有”,但未出示。
在行评代表走访的一些“午托班”里,情况大同小异,都是租用小学附近的居民楼套房,大的有上百平方米,小的有几十平方米,少则有几个小孩托管,多则达几十个。空间都十分拥挤,一旦发生意外无法及时疏散,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没有《健康证》,可以说是安全隐患重重。
【消防部门】 开始着手相关的调查
昨日上午,市行评代表来到市消防支队。对午托班消防安全的监管,该支队监督处李副处长和指导科肖科长坦言,目前对其监管缺乏法律依据。绝大多数午托班是开在民宅里,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消防部门无法随意进入民宅检查,而且午托班属于经营行为或寄宿式场所没有明确界定,因此执法有难度。行评代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对未申报就使用的,消防部门应当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可并处罚款。虽然法律法规没有界定午托班性质,但午托班实际上是人群聚集的场所,且集中的是自理能力较弱的孩子,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行评代表建议,消防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可行的方式,如通过消防基层部门、小区物业、基层派出所、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社会力量,对全市午托班基本的消防情况进行摸底,对一些重点场所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控。李副处长和肖科长接受了行评代表的建议,表示将借此次火灾排查的契机,开始着手相关的调查,初步了解全市午托班的消防安全状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卫生部门】 希望与其他部门共管
卫生部门在监管“午托班”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有哪些作为呢?行评代表走访了思明区以及湖里区卫生监督所。思明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午托班”是一般提供餐饮和家政服务的经营者、学生食堂还是学生营养午餐配送企业尚无定论,因此也没有相关准入和管理规定,卫生部门没有给“午托班”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相关依据。卫生监督人员在日常巡查时一旦发现“午托班”都会上门调查,对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无证经营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也会请经营者尽快到卫生监督所办理卫生许可证。但因为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卫生部门无权许可“午托班”的经营。若遇到群众投诉“午托班”卫生问题又如何处理呢?该负责人表示,一旦投诉情况查实,且是无证照经营的“午托班”,他们将依法取缔。随后,行评代表又来到湖里区卫生监督所,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没有法律授权,他们无法对“午托班”进行监管,日常没有进行巡查。
就此,行评代表联系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午托班”的定性仍不明确,相关规定仍未出台,监管上也存在工商、消防、卫生、教育等多个部门的交叉,该局希望能与其他部门协调共同将“午托班”管起来。
市行评代表 黄永平 杨毅
(记者 林燕贞 黄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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