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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成为全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市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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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转变、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农村人口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低生育水平反弹压力巨大,特别是人口总体素质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人口老龄化加快,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避免或化解可能出现的人口安全隐患,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福建省今年启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行动,石狮被确定为全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单位,石狮也是泉州市唯一被列为示范单位的县(区、市)。
目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据了解,“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核心,以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农家,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农村为主题,推进一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的涌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广泛开展“四新”(即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农家、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农村)和“五个一”(即一个计生宣传栏、一条生育文化街、一个计生宣教室、一个人口文化大院、一个计生知识宣传袋)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市40%以上的家庭达到新家庭标准,3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新农村要求。
步骤:分四阶段组织实施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我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为宣传试点阶段,各镇办确定一至二个村居作为新农村试点单位,10个家庭作为新家庭试点单位,按照标准要求抓好试点工作;2009年1月至2009年2月为经验交流阶段,我市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进行经验总结;2009年3月至2010年10月为全面推广阶段,“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将在全市进行推广;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为总结表彰阶段,对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的新农村、新家庭进行确认授牌奖励,并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抓出特色、抓出成效,我市将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为载体,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以“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促进新农村、新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形成;以“优生优育优教”为载体,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为载体,提高新家庭的生产发展水平;以“生育关怀行动”为载体,促进计划生育新观念的形成。
创建:指标明确量化考核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我市制定了“新农村”主要发展目标。在生产发展方面,要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45%%,农业综合机械化率≥90%%,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15%%;在生活宽裕方面,要优化农村生活消费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农民人均纯收入至2010年达11000元,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0m2,农村养老保障覆盖率≥60%%,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岁;在乡风文明方面,要达到40%%以上的农户成为文明农户,全村无早婚早育、无违法生育、无引产、无溺弃女婴、无明显缺陷新生儿,实现免费、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农民安全满意度≥90%%;在村容整洁方面,我市将大力度、高标准开展农村新一轮改旧建新和村容村貌整治,实现农村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m2,环境质量达标率≥95%%,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0%%;在管理民主方面,要实行村务决策听证,实现农民对村务公开满意度≥90%%,党群、干群关系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案件。
“新家庭”的创建标准,则主要考核九个方面:勤劳致富、科技致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教育达标、素质优良,弘扬“三德”、家风良好,爱国爱乡、遵规守法,保护生态、讲究卫生,修炼身心、健康文明,保障权益、力争安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吴亮亮记者傅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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