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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识塑料袋拒绝"退役" 超市仍随处可见(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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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手撕袋印有“食品专用”标识。商报记者 常海军 摄
国家三部委发布的“限塑令”补充意见指出,在今年4月16日前采购,且符合安全卫生与厚度规定,但未印制标识、环保声明和安全性声明的塑料购物袋,凭采购凭证可继续销售,使用至2008年9月30日。这意味着无标识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寿命到前日已经终止。 昨日,记者走访世贸商城、中山路、SM城市广场等发现,无标识塑料袋仍在继续使用,并实行收费,不少商家称对此“并不知情”。 服饰店 仍使用无标识塑料袋 记者走访发现,世贸商城服饰店、精品店、鞋帽店等都在继续沿用之前的无标识塑料袋。 走进二楼一女装店,营业员正在柜台前为顾客包装衣物。柜台上立着一张“温馨提示”,上面写着“塑料袋收费,大袋1元,中袋0.5元,小袋0.3元”。记者问:“你们的塑料袋怎么跟以前一样?”营业员回答说“一直都是用这种塑料袋”。谈及环保标识,营业员称并不知情,只知道限塑后塑料袋必须收费。 另一家化妆品店情况也是如此,所使用的塑料袋上仅仅留有商家信息,并无任何环保标识、环保声明以及安全性声明。谈到无标识塑料袋昨日起就要“退役”,店长称“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很多商家都是在使用之前的塑料袋,没看到哪家塑料袋上有这些标识的。” 随后,记者连续走访了世贸商城、中山路、SM城市广场近40余家服装店,没有看到一家提供有环保标识的塑料袋。 超市 个别店手撕袋有标识 “限速令”补充意见中明确规定,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还要求袋上必须打上“食品用”的字样和“QS”标识。 昨天上午,在新华都莲花店,记者发现这里已经换上了新型的手撕袋,上面标明了生产手撕袋的厂家的相关信息等。 而在沃尔玛SM店、好又多富山店,生鲜区、水果区、蔬菜区提供的手撕袋还是没有标识的透明塑料袋。记者就此事咨询超市的服务人员,但是他们均表示“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沃尔玛超市世贸店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使用的手撕袋,整体包装上都有厂家信息、QS标识,属正规厂家生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型超市对手撕袋质量把关还是比较严格,但是袋上明确打上“QS”标识的较少,而小型便利店、果蔬超市等小型超市对手撕袋打标识大多一无所知。“10月1日又有新规定了?我们不晓得啊,一直都用这种塑料袋,不知道什么QS标识。”位于泰和花园附近一果蔬超市营业员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一般大型超市里的手撕袋都有固定的进货渠道,质量有保证,而一些小超市的手撕袋质量则令人担忧。 零售市场 超薄塑料袋满天飞 塑料袋有偿使用已实施4个月了,在一些菜店、水果摊和农贸市场,记者发现,几乎每一家菜店都仍在使用不合规格的薄型塑料袋,街头卖菜、卖水果的小商贩更是将大量薄型塑料袋挂在板车上,随扯随用。 昨日,在禹州花园农贸市场,记者看到一张告示牌,上面明确写着“禁止塑料袋无偿使用”。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所有塑料袋都是免费的,而且有的质量十分差,超过3斤的蔬菜很可能就把塑料袋给撑破了。 一卖菜老板向记者坦言,他们所提供的塑料袋都是流动小贩卖的,质量确实很差,但提供给顾客是免费的,因为顾客买你几根小菜,跟你拿一个小塑料袋也要收钱的话,顾客会觉得你小气,以后的生意还怎么做? 同样,市区一些水果摊位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的塑料袋从来没收过钱。至于塑料袋上还加“QS”标识,这个就更没听说过了。 记者同时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都对这一新的规定表示“不太清楚”。(商报记者李玲倪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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