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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击伤无钱医被迫出院 老板称担一半责任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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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雷雨,余先生和几个工友躲进了堆放材料的棚子内,没想到还是遭受了雷击。余先生当场休克,后来被人紧急送医。包工头垫付医药费后声称自己没钱了,承包工程的公司也迟迟不拿钱出来。眼睛视力仅剩0.2的余先生无奈之下被迫出院。
据余先生介绍,他是四川巴东人,今年7月20日来到闽侯南屿镇乌龙江大道辅路二标段项目部工地做钢筋工。8月25日下午5时许,天空突变,并下起雷雨。为了躲雨,余先生在工头高先生的带领下,来到堆放材料的帐篷内躲雨。意外就在他们躲雨时发生了。余先生被一个雷电击中了,当场失去知觉。工友们也受了轻伤。后来,受伤较轻的工友离开帐篷,拨打了急救电话。工友们事后告诉余先生,当时他的脉搏已经停止了跳动,全身浮肿,眼睛也被雷电击伤了。
余先生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到市区的空军医院抢救。随后,他在医院的内科病房住了17天,后来又转到眼科进行治疗。住院期间,承包该工程的工头高先生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计2.28万元。余先生说,这些钱本来是工友们的工资,但为了救他,工友们让高先生先挪用了这笔钱。
余先生告诉记者,该标段的中标公司是金晟建造工程有限公司。金晟公司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了高先生。事故发生后,金晟公司并未拿钱出来为余先生治病。9月29日,因为无钱继续治疗,余先生出院了。
记者随后联系了工头高先生。他告诉记者,余先生被雷击中时,帐篷内共有5个工人,他也在场,手受了轻伤。高先生称,事故发生后,他垫付了余先生的急救费和所有的医药费,还为他请了一名护工,一共花了2.7万元。他也找过金晟公司,老板说这是天灾,公司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承担一半的责任,其余的费用需要高先生和余先生自己承担。
9月30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金晟公司负责此事的张总。他告诉记者,金晟公司同意报销余先生的医药费,但具体报销数额还没有协商清楚。当记者继续追问时,他以自己正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为由挂断了电话。
对于此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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