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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附加费恢复征收 榕14公司报停所有旅游巴士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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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变成了“短假”,今年的国庆黄金周,成了省内旅游业难得的期待。昨日福州14家旅游运输公司却决定,自明日起,将全线报停旗下所有的旅游运输车辆。
一位业内知情者告诉记者,这14家旅游运输公司旗下拥有500辆大中型运输车辆,如果全线报停,这个黄金周,福州市旅游运输将陷入瘫痪!
据悉,一份由这些旅游运输企业集体形成的“报停通知”,昨日下午已上报至省交通厅、省运管局、省公路稽征局、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在难得的黄金周期间,福州旅游运输业为何有生意不做,却集体报停?记者就此作了调查。
“现在的利润抵不过客运附加费”
昨日下午,位于福州市工业路上的一家旅游汽车公司内,来自福建森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中旅汽车有限公司、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负责人,聚在一起。
“往年这个时候,是我们最高兴的时候,可今年我们个个都发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游汽车公司老总告诉记者,国庆前夕做出集体“停运”的决定,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介绍,这些企业的老总聚在一起,主要是因为,28日上午他们突然接到公路稽征部门的电话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所有旅游企业客车按每座每月收取90元公路客运附加费。
“这个费用已经4年没有征收了,现在突然电话通知要征收,我们根本就没准备!”另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电话通知后,他们在福州道路旅客运输协会的协调下,当天就向省公路稽征局、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反映,但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多家旅游运输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去年底以来,不断上涨的燃油成本已经占到旅游客车车辆成本的34%,加上旅游车辆的保险费用改按公路客运车辆标准收取,以及人工成本的增加,旅游运输公司的利润已经很低。
“我们这些公司中,多的有4000个位置,少的也有1000多个位置,如果要征收,每个月将多支出10万到40万。这笔费用,用我们现在所有的利润都不够抵!”上述这位公司负责人称,“开一趟车,就得倒贴几百块钱,如果不缴费用就上路,会被罚得更惨,所以我们只能停运。”
据悉,昨日下午,这些公司负责人集体形成的一份《关于所有旅游运输企业客车因无法承受公路客运附加费决定报停的通知》,上报至省交通厅、省运管局、省公路稽征局、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免征政策的来龙去脉
停收四年的客运附加费,为何在今年黄金周前夕,突然恢复征收?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公路稽征局征收处处长张东方。
张东方告诉记者,根据1998年省物价委、财政厅、交通厅联合转发的国家一委两部《关于规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 增加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以及之前的多个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福建省从事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应在被征范围之列。这4年来之所以停收,主要是因为2004年福建省为促进省内旅游企业的发展,出台了对旅游企业符合标准的非线路营运旅游车辆免征3年客运附加费的优惠政策,之后又将这一政策延长一年。如今,这一优惠政策已经到期,恢复公路客运附加费的征收,完全是符合政策的。
张东方介绍,另一方面,2004年我省出台优惠政策时,当时全省旅游运输车辆只有200多辆,而截至目前,已经达到3000多辆的规模。这些本应从事旅游运输的车辆,经常还会介入非旅游客运市场。如此,就会与一直在缴纳客运附加费的客运车辆形成不平等的竞争。此前,省内一些客运公司就此提出了报告。因此,恢复对旅游运输车辆征收客运附加费,也是出于规范市场竞争的需要。
至于为何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张东方表示,那是因为收费政策本身就已经存在,恢复收费只需通知即可,没必要重新下文。
多方撮合黄金周先上路
根据福州市道路旅客运输协会的调查显示,14家旅游运输公司的车辆,除了节假日期间承接旅游包车、旅游接团任务外,平时还承接福州多家上市企业以及高校人员的上下班业务,日接送量数千人。
记者了解到,昨日下午,14家旅游运输公司除了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报停通知”外,还向各个业务合作单位发送了紧急通知。通知称:“从10月1日起,全部旅游运输车辆公路规费报停,无法上路,请各有关业务合作单位自行采取处置措施!”
“我们都傻眼了,已经接好的团,车辆都已经安排了,一下子说车子不能上路,那不是乱套了!”省内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在“停运风波”最终结果出来前保证明日出行正常,昨日下午他们不得不从南平下级分社,临时调来两部大巴车应急。
据悉,14家旅游运输企业做出的“停运”通知后,引起多个部门的高度关注。昨晚,在省市有关部门的介入下,14家旅游运输公司和公路稽征部门达成一个临时结果:在长假结束前,旅游运输车辆按照此前免征政策上路;长假结束后,是否恢复征收客运附加费,再作商议。
(记者 方传柳 王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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