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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残奥冠军获百万重奖 侯斌荣记一等功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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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我省隆重表彰参加北京残奥会获得荣誉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人员。其中,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组分获10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在不久前举行的北京残奥会上,我省11名残奥健儿参加了田径、乒乓球、游泳、盲人足球等项目,取得3金4银3铜的好成绩。其中,郑宝珠获女子铅球F42-46级冠军并破世界纪录、女子铁饼F42-46级季军、女子标枪F42-46级第四名;叶超群获男子乒乓球团体M6-8级冠军、男子乒乓球单打M7级亚军;陈超获男子乒乓球团体M9-10级冠军;魏燕鹏获男子100米蝶泳S8级亚军、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亚军、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季军、男子50米自由泳S8级第六名;王亚锋、王周彬、俞裕锬获男子5人制足球(盲人足球)亚军;陈鸿杰获男子跳高F44-46级季军。
为表彰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省政府决定:授予郑宝珠、叶超群、陈超“福建省残疾人功勋运动员”荣誉称号,授予教练员陈亦新、林秀炳“福建省残疾人体育功勋教练员”荣誉称号(均享受省先进工作者待遇);给予运动员魏燕鹏、王亚锋、王周彬、俞裕锬、陈鸿杰,教练员邹宏谋、陆上骥,国际残奥大使侯斌记一等功。
对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奖励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第四、第六、第七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运动员郑宝珠破一项世界纪录,另按金牌奖金的50%(50万元)奖励;对获得金、银、铜牌运动员的教练组,分别奖励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第四、第六、第七名运动员的教练组,分别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郑宝珠破一项世界纪录,其教练组另按金牌奖金的50%(50万元)奖励。
此外,对我省参加残奥会的11名运动员及其4名教练员(含获奖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励参赛奖8万元。对国际残奥大使、北京残奥会主火炬手、我省著名运动员侯斌奖励30万元。对行政后勤人员、科医人员及其他为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总奖金的10%奖励。
省总工会还授予郑宝珠、叶超群、陈超、陈亦新、林秀炳、魏燕鹏、王亚锋、王周彬、俞裕锬、陈鸿杰、邹宏谋、陆上骥、侯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团省委授予叶超群、陈超“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荣誉称号。省妇联授予郑宝珠“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文 廖云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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