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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从六个方面规范电信重组期间市场经营行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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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严格按照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从六个方面规范电信重组期间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福建省通信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严格履行企业重组程序,有序推进企业重组工作。在积极开展全业务经营的准备工作同时,自查整改企业重组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经营活动,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在改革中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所属地市、县分公司的经营行动,加强自查和自我管理,强化自律意识,认真整改违规经营行为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强对基层单位违规经营行为的责任追究和考核,加大对基层单位违规经营行为的约束和处理力度。
三、在未取得全业务经营的相关证照之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业务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继续认真履行好电信业务资费报批报备程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业务宣传活动。
四、着重从业务受理流程、经营主体、业务品牌、业务宣传、码号资源(如IP地址)、网络交换设备、提供的发票等方面严格规范代理电信业务行为。
五、正确维护用户权益,在改革中完善机制,切实提高电信服务质量,杜绝在改革中引发广大消费者的集中投诉,确保社会稳定、各项业务有序经营。
六、加强企业间、部门间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
下一阶段,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治理不规范市场行为,及时化解矛盾,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以确保福建省电信市场稳定、公平竞争、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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