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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建30条店招广告示范街告别千店一面(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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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广告凸显出一个城市的性格,不应“千店一面”。
千奇百怪的店招广告组合成的混乱不堪的“大杂烩”,一度给厦门这座美丽的城市带来了严重的“视觉污染”。不过这种现象很快将成为历史。在昨日召开的“厦门市店招广告设置规划点评会”上,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黄志毅表示,我市工商部门将在全市建设30条“店招广告示范街”,使我市店招广告设置在明年实现一个大提升,充分体现海峡西岸中心城市应有的品位和风貌。 在昨日的会议上,全市30个基层工商所递交了各自辖区内30条“店招广告示范街”的规划方案,记者注意到,中山路、禾祥西路、思明南北路等老商业街都在其中。来自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对这些方案进行了点评。 记者也从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工商部门将按照“先规划再设置”的原则对店招广告进行审批,引导商家、广告经营者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设置店招广告。这也意味着,我市工商部门对店招广告的监管已从治理“无序与混乱”转变为追求“创新与个性”。 八成店招广告存在各种问题 尽管店招广告有相关的部门管理,但更多属于商家的一种自发行为。商家出于商业目的考虑,店招广告往往出尽奇招,造成了店招广告不规范、不美观、跟周围环境不协调等一系列问题,不但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今年历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拆除各类违法违章户外广告2.4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违章店招广告6000多平方米。“进行整治之前,可以说几乎80%以上的店招广告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黄志毅说。比如,不少店招广告都普遍存在字体与版面尺寸失调、底图过于突出、颜色杂乱无章、用字和安装位置不规范等问题。 可喜的是,从目前的整治效果看,全市各片区店招广告设置日趋规范有序。 示范街遵循“少、小、精”原则 店招广告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为了提升厦门的城市商业文化品位及城市文明整体形象,今年初,市工商局、市广告协会专门组织广告监管人员、广告公司代表远赴深圳、上海、杭州等地学习考察,充分吸取外地店招广告监管的先进经验。 8月份,市工商局召开了店招广告规划部署会,要求各工商所按照上海市店招广告“少、小、精”的原则,以“五化”建设为依托,根据辖区特点进行规划。据介绍,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一些区局已在各工商所办照窗口、小区物业等场所公示,要求各商家设置店面招牌广告时按效果图设置。 “下一阶段,市工商局将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要求每个所在一年的时间内建成一条体现‘少、小、精’特色的店招广告示范街。”黄志毅对记者说。所谓“少”,就是店招广告设置的密度要合理,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店招广告的整体布局、数量,使广告设置疏密相当;所谓“小”,就是版面的规格要合理,不影响、不破坏建筑原有风貌,在提高视觉冲击力与受众心理承受能力之间寻求平衡;所谓“精”,就是要通过材料、造型、色彩、比例、光影等因素的精炼表现,使广告设置成为城市(镇)景观中的亮点和催化剂。 店招广告设计不可“千店一面” 店招广告缺乏个性特色。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很多商家的店招广告采用的材质是低档的灯箱布,而且用的颜色都十分鲜艳,有的甚至用了花花绿绿的底图作背景,字体也是无限扩大,几乎占满了整个广告底板,严重违背了视觉规律和近人尺寸。店招广告的设置地方也有问题,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屋顶镂空广告、门窗广告随处可见。合乎规范、创意新颖、凸现个性的店招广告少之又少。 “其实,店招广告的个性特色十分重要。”昨日的点评会上,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专业的罗萍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她认为,相比上海等大城市,厦门的店招广告在设计上过于单调,缺少个性,创意不足。在这样一个讲求个性的年代,每个城市都在寻找自己的性格,包括店招广告凸现出来的城市性格。因此,面对“千城一面”的店招广告,城市管理者发起店招广告整治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记者也了解到,以《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为基础草拟的《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目前已递交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阅,不久有望正式出台。《导则》在对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与形式作出具体规定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店招广告设计不可“千店一面”,只追求整齐划一,要个性化,体现专业特色。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厦门的户外广告真的能让这座城市再一次“亮’起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颜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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