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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提出六项措施推进商贸业节能降耗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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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商贸业节能降耗的意见》,明确福建省商贸业节能降耗目标:到2010年,力争实现全省主要零售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比2005年下降20%,主要住宿、餐饮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15%。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细化节能工作目标,量化节能项目建设,制定重点商贸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制;
二是加强企业节能管理,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采用节能设备,推进能量系统优化;
三是建立单项能耗指标和综合能耗指标相结合的能耗统计指标,逐步形成符合福建省商贸业实际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
四是开展节能降耗试点,选择部分大型零售、餐饮或住宿企业试点,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对现有设备进行系统的节能改造;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商贸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立支持节能改造的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降耗;
六是开展宣传、培训、交流和表彰活动,形成人人节约、点滴节约、科学用能、科学消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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