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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购舞弊骰子诈赌抢赌资 被指控为抢劫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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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林某购买带舞弊骰子,与人赌博。如果输钱,他就称对方“诈赌”,抢回赌资。22日,公诉机关指控其抢劫时,林某仍辩称对方“诈赌”在先,他只是“拿回”自己输掉的钱,不算抢劫。
22日上午,在鼓楼法院刑事审判庭上,林某作为6名被告之一,第一个接受审判。公诉人员当庭指控林某涉嫌抢劫。
去年12月24日,林某与人合谋,先买两颗舞弊用骰子,约定当晚去西洪路一老人馆参赌。如果输钱,他们就拿出舞弊骰子,称对方“诈赌”,再将钱抢回来。
当晚,林某带人与他人赌输了数千元。见此,他打电话给练某,招来八九个帮手,声称对方“诈赌”,再抢走赌资7000余元,随后他们一起到迪吧挥霍。
林某作为案件的“核心人物”,在法庭上坚决否认其所作所为是“抢劫”。他辩称,他与对方赌博多次,输了几万元。事发当天,他看到对方偷换牌,有“诈赌”行为,他才要对方把赢钱全部拿出来,而且对方都是“主动拿钱”。他打电话请练某等人,是让他们到老人馆“玩”。
尽带林某在庭上百般狡辩,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却证明这伙人不但有语言威胁受害人,还动手搜身。庭审后,法院将对6名嫌疑人择日宣判。
(福州晚报记者 带小春 通讯员 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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