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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与彭州签订三年劳务对接协议书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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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四川彭州电 18日下午,福州市对口支援彭州市产业与劳务协作座谈会在彭州市行政中心举行,会上两地劳动部门签订了《福州市对口就业援助彭州市3年劳务对接协议书》,根据协议,未来3年内,福州每年将帮助1000名以上彭州市地震灾区劳动者来榕就业。同时,我市承诺,对口援建的彭州4个镇的劳动者如有意向来福州就业,有多少就接收多少。
根据协议,福州就业服务机构每月向彭州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上规模、用工规范、缴纳社保、具有食宿条件、待遇在福州属中上水平的企业用工信息。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在我市4个对口援助镇联系点设立就业援助中心和就业服务专线电话,对有意外出务工的灾区群众进行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并建立远程视频网上招聘平台。
协议规定,我市对彭州市灾区来榕就业人员开展“实名制”认定工作;组织技能培训,提供职业培训补贴;为灾区来榕务工人员提供就业生活补贴;对吸纳灾区人员来榕就业的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还将为彭州来榕务工人员提供跟踪服务,在福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彭州市来榕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窗,设立专门就业服务电话。
根据协议,彭州按照福州就业援助方案和企业用工需求,尽力帮助宣传福州就业环境和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协助福州企业在彭州市举办灵活多样的招聘活动,及时协调组织、输送劳务人员,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就业前或技能培训。彭州将推广“订单式”培训。彭州的培训机构根据福州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情况与我市企业进行对口洽谈,签订定向培训输出协议,按照企业岗位技能需求,对有意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输出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向福州稳定输出技能人才。
协议中两地联合办学成为一大亮点。彭州的技工学校学生在彭州学习2年后到福州技工学校进行1年的实践学习,并进入企业顶岗实习,学习期满,转入福州企业就业。
(福州日报记者 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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