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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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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获悉,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于9月至12月,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手抄报创作比赛、中学生演讲比赛、小学生讲故事比赛和音乐剧、小品剧创作表演大赛等四项比赛,并在全省7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中,开展“阳光少年”评选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项比赛要求围绕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内容开展,围绕当代青少年道德范畴的问题,可以是对某些良好道德行为的褒扬,可以是对某些不道德行为的贬斥,亦可以表达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这一主题的理解和感受。全省各学校、各县(市、区)先开展比赛,选拔获奖选手参加各设区市的比赛,各设区市向省主办部门报送参赛名单,最后举行省里的总决赛。
“阳光少年”评选活动分为六类:自强自立阳光少年、诚实守信阳光少年、尊老爱亲阳光少年、勤劳节俭阳光少年、助人为乐阳光少年、尽责奉献阳光少年。候选人先由各地的文明办推荐,每一类型的“阳光少年”各设区市及省直限推荐1名上报省里。由省文明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初选,评选出24名入围少年,每个类别4名。最后,省主办部门根据选票结果及专家评选结果,评出福建省首届“阳光少年”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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