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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瞎指挥挖断电缆被判定犯罪并赔偿20万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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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女子王某玲是一个市政工程队的老板,她聘请文盲何某担任该工程队工程管线探挖负责人。两人都不识施工图纸,瞎指挥导致随后接手的另一工程队挖断了价值22万余元的通信电缆。
日前,台江区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犯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王某玲因此赔偿电信部门20万元损失。
王某玲经营一个挂靠在山西大同市市政公司的工程队。2006年5月,她以该公司名义,承包了台江区茶亭街洋头口地下通道基坑支护工程。
同年8月,王某玲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另一工程公司,并聘用不识字的福清男子何某负责工程管线探挖工作。发包方将地下管线图提供给王某玲,但王某玲和何某都看不懂。
不久,何某指挥探挖到一定深度时,认为地下没有管线随即放样。王某玲通知转包工程的工程公司依样施工,导致福州电信分公司多条地下电缆被板桩被打断,造成损失22万多元。
王某玲和何某自动向警方投案。王某玲赔偿电信公司20万元。
台江区法院审理认定,王某玲和何某犯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由于两人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已赔偿损失,所以免于刑事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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