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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打伤民警还踹警车受审时仍无记忆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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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酒后驾车与一辆出租车追尾,驾车逃逸。被民警拦下后,方某发起酒疯,打伤民警砸坏警车。直到3日上午站到被告席上,方某依然对醉酒后的打砸行为记忆空白。
今年5月7日晚,方某在朋友的婚礼上大量饮酒。当晚9时许,他酒后驾车,在省政府门口与前方一辆出租车追尾。
此时,方某还有一点自控能力,就打电话找来儿子,让儿子赔偿出租车损失。一见儿子赶到,方某也不管事故还没处理,立即驾车离开。
此时民警刚刚赶到现场,见方某逃逸,立即追赶。被拦下后,方某发酒疯,对民警又打又踹,导致一民警受轻微伤。最后,多名民警将方某制服,押上警车。在车上,方某砸破车玻璃,还将警车门踢得严重变形。
见方某醉得厉害,几名民警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方某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酒标准3倍多。
第二天酒醒后,他对自己发酒疯的过程根本回忆不起来。直到检察机关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起诉书送到他手里,他才知自己闯了祸。同时,受伤民警也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方某的家人一方面主动赔偿公安机关1000余元的车辆损失,另一方面代表方某积极与受伤民警达成协议,赔偿7000余元。由于得到对方的谅解,方某这才免去了一场民事官司。
3日,方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完全认罪,但在庭上他只能回想到案发时驾车与人追尾的情形,如何妨害公务,仍是想不起来。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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