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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团伙全省设"信息员"踩点 入室搬盗作案专业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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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图
表面上成立公司,在全省设立“信息员”踩点;实际上大白天撬门窗入室盗窃后,就地取材,用床单、箱子等将盗得的物品裹住,大张旗鼓搬走,别人还以为是主人搬家。 近日,我市警方一举摧毁一个盗销一条龙的专业性特大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已初步查证40余起案件,涉案价值近30余万元。昨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此进行通报。 “庆功宴”上落网 今年春节前后,湖里辖区频频发生撬门窗入室盗窃案件,民警对该类案件进行全面疏理,深入发案地了解案发现场相关情况、分析嫌疑人的作案规律特点。经过近3个月的排查,一个在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宁德一带租用汽车专门实施盗窃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湖里刑侦大队民警根据线索,掌握到该团伙从福州作案后准备来厦销赃后,立即兵分四路对嫌疑人进行围追堵截。当晚专案组民警得到消息称,在集美区孙厝村一饭店内有5人很可疑。据了解,当时以石某华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正在聚会,以庆祝“大功告成”。民警将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缴获专门实施盗窃的汽车一部及盗窃得来电脑等物品。该犯罪团伙的另两名嫌疑人陈某永、周某林也相继在集美落网。 设“信息员”踩点 据介绍,该盗窃犯罪团伙作案很“专业”,该团伙还成立了所谓的“公司”,以石某华为“董事长”,从踩点、盗窃到销赃均有明确分工,作案时惯用“打一枪换一处”手法,流窜性极大,且作案成员时分时合,无固定住所。 该团伙在厦、漳、泉、福州等地区设立“信息员”并进行单线操控,各区信息员将踩点情况反馈给石某华后,石某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盗窃。该团伙作案时机通常选择在白天,撬门窗入室后,就地取材,用床单、箱子等将盗得的电脑、电视等物品裹住后搬走。案后所得物品分开窝藏,最后由石某华统一进行销赃,俨然一专业的“搬家公司”。 (记者 蔡立荣 见习记者 袁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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