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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住宅专项维修金如何缴怎么用?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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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本报报道了入住新房前须交专项维修金的消息后,许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电话83751111,咨询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交存、使用与管理等问题。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项资金将设立专户存储,业主大会有权全权决定资金的使用方案,确保其公正与透明,保障业主权益。 专户存储 业主可查询使用情况 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该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严格贯彻这项要求,业主应当将费用交存至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户管理银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其中,我市的具体交存标准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辖属的县(市、区)也将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之内确定,报当地政府批准。 省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共同开发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账内使用情况、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同时,有效履行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结存等监督管理。据悉,这套系统正在建设完善之中,今后业主可直接登录网络,像查询住房公积金一样简单地查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情况。 业主大会决定资金使用 费用缴纳之后,怎样保证透明使用,让业主明白每一笔钱的使用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这一权利将交由业主大会行使。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应在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如果业主未按规定或业主大会决议续交、补建或使用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能就会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悉,关于这项资金的使用具体要求目前已经确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由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这些开支不能动用维修资金 业主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数额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花草养护、垃圾处理、路面修缮等项目开支,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是用于修缮房屋,不过用途却大不一样,并非所有的设施修缮都可以动用这笔维修资金。 据介绍,不能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开支主要包括: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福州日报记者 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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